黑屏


最近幾天有關微軟計畫發動黑屏攻擊盜版xp用戶的消息,引發大陸網友與官方的嚴正抗議,繼而引發各地網友的熱烈討論。我看到一些留言版對於官方與微軟的對立論述,很多流於情緒性的字眼,失去客觀性。

大陸官方對於微軟採取的措施表達抗議立場,是基於法律層面的考量,但很多網友認為官方假借法律將盜版合法化。事實上,在法律的觀點,有所謂善意的第三者, 而網友的觀點卻集中在自己的認知而非客觀的認知。基本上,能夠上網者,或有能力分辨何謂版權、何謂合法版權與非法版權。但真實的情況是,這只是「資管人員 的想法」,大部分的電腦用戶並不知道自己電腦裡的軟體是否合法,甚至連自己有什麼軟體都不清楚。舉例來說,台灣很多中醫診所的電腦連接健保局,也算是上網 機,但操作者根本不知道裡頭是什麼東西。這種情況非常普遍,很多公司的進銷存、ERP系統、銀行的提款機也是如此,還有更多的電腦,都是使用者無法知道裡 面的軟體是否合法,但這些用戶都很規矩的付了大筆的銀兩給販售者。也就是說,這些用戶電腦裡的軟體,並非使用者基於故意侵犯版權的情況下使用非法軟體,而 是被蒙蔽。如果微軟採取非法手段入侵這些電腦造成無辜的第三者損失,微軟是否願意賠償?

使用盜版xp對微軟來說確實受到損失,但卻非使用者蓄意造成,因為使用者也是受害者。如果微軟對這些受害者採取報復行動,如同吃了三聚氰胺而死亡的家屬必 須付出賠償金一樣,合理嗎?網路上的討論者,很多基於激情扭曲的觀點,雖然也是基於善意的指責,但失去客觀性或真正的瞭解而提出批評,對某些人並不公平。 也許大多數人惡意使用非法軟體,但不表示微軟可以未經調查而私下「入侵」別人財產。根據法律,未經同意入侵別人電腦,本來就屬違法,不管他是基於何種理 由。微軟的「黑屏」計畫,本身就是扮演駭客與病毒行為,使用非法手段來打擊非法行為,這很奇怪!

我經常用「資管人員的想法」來形容這些現代的電腦一族。很多電腦族習慣以自己的行為模式來批判別人,最後認為別人「當如是」,這跟晉惠帝的「何不食肉糜」 有何差別?我經常聽到一句話「這個問題沒有人會」,其實是他沒有問別人。因為他自己不會,所以認為別人也不懂。最近台灣當局有位官員接受質詢時也說「別人 來做不會更好」。這種井底之蛙的人類越來越多,原因就是資訊太發達,食而不化,以為自己有吃到卻忽略自己有沒有消化吸收。現代很多電器的操作設計更像是資 管人員的想法,例如電視遙控器、手機,都採用menu bar階層式操作選單。對於一個沒用過電腦的人來說,階層式選單代表「可以不用」。所以遙控器功能越複雜,用處越少,手機也是。很多電腦的使用者與購買者 都不懂電腦,也沒有義務或能力分辨。例如到一家商場購買吹風機,您是否會分辨裡面的零件「螺絲釘」是否侵權(侵害專利)?當您到餐廳吃飯,是否有能力分辨 食材是否合法健康無虞?又如加油站在油品裡偷加酒精屬於違法,但你是消費者,是否該連坐受處罰?

微軟遭受侵權損失而採取法律行動,這可以理解。但黑屏計畫卻非法律行動,而是非法的駭客行為。一個不守法律的公司,有何資格主張法律權益?市場上的盜版猖 獗理該懲處,但這是法律問題而非私人恩怨,本來就不允許採取私刑。話說回來,微軟是第一家主張「開放保護」軟體,利用別人的犯罪而成功的企業。自己的主張 本來就有風險,而非把自己的風險變成合法的盜匪。





2008/10/24

其它文章
奇易中文輸入法首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