寅吃卯糧

最近台灣最令人快樂的事,莫過於發放消費券。2009/01/18發放時沿用選舉投票模式,卻充滿意外。因為以前投票可能處理的人潮,竟然因為發消費券出 席率大增而大排長龍。新聞報導很多領券場所就有大商場派來的免費購物專車,車上還提供免費的茶點,擺明了要讓你手上的消費券熬不過當天晚上!

雖然大家都很高興消費券一事,但有些人提出質疑,認為消費券只不過是把你明天的生活費拿來今天用掉,那明天怎麼辦?正確的說法是,政府把未來的稅收提前用 掉,那未來如果短缺怎麼辦?同意發放消費券的人,則持不同看法,因為金錢流通的次數,才是經濟發展的關鍵。很多人不清楚為什麼美國經濟衰退造成全世界的財 富縮水?其實這個道理跟消費券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
人民的財富大多以現金為依據,或者是以可以兌換等值現金的計價方式統計。如果我們把「現金」簡化為「紙幣」。假設有甲乙兩個人,每個人手上都有一張一百元 紙幣,所以甲乙的財力相同。如果甲將一百元紙幣借給乙。那就開始發生微妙變化了。雖然乙手上有兩張一百元紙幣,一張是借來的,但乙卻擁有兩百元的購買力。 因為甲不需要花錢,雖然有一百元的財富,但想儲蓄,所以把錢借給乙,乙將兩百元都消費掉了。所以市場上有兩百元的交易。如果甲不將一百元借給乙,則市場上 只有一百元的交易紀錄。甲乙二人的例子說明,市場交易金額,跟人民財富沒有絕對關係。但是政府「稅收」卻是以交易金額為課稅依據,沒有交易就沒有稅收。所 以人民儲蓄率越高,政府稅收越少。

美國經濟衰退造成大家預期收入會減少,所以開始減少消費,結果造成市場成交金額萎縮。成交金額萎縮代表很多企業沒有營業額,政府沒有稅收。企業沒有營業 額,就表示即將發生裁員事件,這樣牽連的問題就會越來越廣,問題擴大的速度會更快,而儲蓄人口增加更多,民眾擔心失業就會減少消費,導致經濟衰退加速。這 就是經濟學上所謂的「漏洞」,一桶被攪動的水,會因為攪動的速度而使外圍的水位升高,而漏洞可以使水位降低,停止攪動也會降低外圍的水位。經濟發展有某些 程度類似攪動的水位,從外面看到水位上升,但總水量不一定真的增加,除非外來水源如國際貿易的出口順差。

消費券雖然是將未來的錢拿來今天使用,依然有它的效用與風險。風險是:人民可能會減少現金的支出而減少消費。效用是「限時流通」與「心理因素」。因為限時 流通會鼓勵消費;而心理因素已經很明顯了,各大商場的搶券大特賣已經開始,民眾領券後的高興心理,加上各大商場的廣告效果,立刻帶動第一波買氣。市場的買 氣才是決定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。如果商家有生意,就會投入更多人力財力,如此增加投資,就業人口跟著增加,人民的預期心裡也就開始改變,只要預期收入會增 加,消費就會增加。而消費的增加就能提升政府的稅收,後面的稅收增加也就能彌補消費券的支出。因此,說政府發放消費券是寅吃卯糧一點都沒有錯。但也未必是 壞事。

寅吃卯糧的本意是說你把未來的糧食吃掉了,未來怎麼辦?這種現象在古代是很嚴重的事。因為很多地方冬天下雪,既無生產也無交通,因此必須在夏天就開始存糧 準備過冬。如果存糧不足,就可能在春天來臨前餓死。窮苦人家會限制每天食糧的份量,也就等於要每天餓肚子才能熬過冬天。如果你不能忍受每天餓肚子,而把明 天的食物吃掉,那明天就不是餓肚子,而是餓死。現在知道寅吃卯糧的意思,但寅吃卯糧的字面意思呢?寅、卯是天干地支裡的十二地支。子丑寅卯、辰巳午未、申 酉戍亥為十二地支。一天二十四小時分配給十二地支,每個地支為一個時辰、代表兩個小時。半夜十一點為「子時」的開端。所以卯時在寅時之後,如果每個時辰都 分配食物,在寅時就把卯時的食物吃掉,那卯時就沒有食物可吃,也意味著卯時必須吃掉辰時的食物,產生一個惡性循環。

寅吃卯糧也未必是壞事,在於事情的嚴重性。如果寅時的食物發生問題,例如被搶了,那不食卯糧可能餓死,怎麼辦?當然先吃卯糧,再努力工作賺取卯糧。問題的 關鍵在「機會成本」,在適當的時機做適當的事,才能得救。所以說,發放消費券雖然有人贊成有人反對,但最後還是發放了,而且大家都很高興的領,也很多人拿 去消費,這就符合政府的美意,只要大家都努力消費,就有機會讓景氣快速回春。記得以前看過一個廣告說「生活就是多一點消費」,雖然看來有一點浪費,但在經 濟學上卻是對的。越節儉的國家人民所得越低。如果你不消費,他不消費,那誰會有生意做?當大家都不消費,不都沒生意了嗎?話又說回來,要消費也要賺錢,只 花錢不賺錢,錢從哪裡來?

有些人認為消費券是向未來的「自己」借錢來花,在某些觀點是對的,所以有人利用這個觀點大作文章,也主張每個小孩都有自己主張使用消費券的能力。雖然消費 券是向未來借入,但未來的你必需有繳稅才算,如果未來的你移民出國、沒有工作能力,或者好吃懶做,那你仍然是個米蟲,不會因為消費券而使你變得理所當然。 而且所謂的「向未來借錢」是怎麼定義的?從政府手上發放出來的錢,不管做為何種用途,其來源大概有三種:稅收入、國營事業收入、借款。而借款,包含向國內 銀行借款及向國外銀行借款。不管向誰借款,將來都必需靠稅收或國營企業盈餘來還款。簡單來說,政府的收入就只有兩種:稅收入及國營獲利。政府的歲入歲出都 有預算法規範,也就是說當年度的收入支出,都必須在年前做好預算書,後面整年度都必須根據預算書來執行政策。而消費券的發放,是基於重大經濟危機所產生 的臨時性政策,套句馬總統的話說「消費券是特效藥,不是維他命」,也就是有病才用藥,不能經常吃。因為消費券是臨時決定的政策,當然不在預算書內,所以 政府必須「借錢」來發放消費券。這就變成大家注目的焦點:向未來借錢。

就因為沒有在預算書上,所以有人注意「借錢」這件事,而衍生出「每個人都有主張消費券的權利」。事實上,如果把發放消費券的事情列在總預算書上,就不會有 借錢的事發生,那消費券就不是向自己的未來借錢,那是否就不屬於每個國民的權利?這種說法有很大的矛盾。從借錢的觀點來主張消費券的權利,是明顯誤導社會 大眾,這是眼光短絀的政客行為。消費券根據人頭發放,是為了公平性,而非因為借錢。所謂的公平性,在於發放的「目的」:消費券是為了挽救經濟,而非為了救 濟窮人,所以發放對象不可設限。既然不可設限,當然就不能區分領券人的身分差異。如此就變成依人頭發放最符合公平正義原則。因為依人頭發放,才符合公平, 但是否表示每個人都有主張權利?那也有很多爭議。例如吃奶的娃兒,如何主張消費券?是否保留到他長大再給他消費?也不行,因為消費券「限期流通」逾期無 效。可見消費券的主張權利不在「人」;發放的原始目的也非在人頭的主張,而是公平原則。實際上,很多家庭的消費券都是集中處理,因為不景氣導致很多家庭收 入減縮,造成生活困境,消費券正好可以購買民生用品及食物,維持基本的生存權。如果一個家庭三餐不濟,每個成員卻把消費券拿來購買電器,對經濟雖然有幫 助,但可能會餓死。因此當初發放之前考慮限制消費券只能用於「開立統一發票」的商店,後來改成傳統市場也可收取,就是考慮到現實問題的嚴重性。可見消費券 雖然依人頭發放,但卻跟主張權利沒有絕對關係。但基於公平原則,如果該員不是受家裡撫養,其消費券確實可以依法主張。例如寄養家庭及收容人。

發放消費券還衍生出另一個問題:人性的貪婪。因為發放消費券抓到很多通緝犯;也因為發放消費券損失(短少)很多消費券。發放後結算發現短少一千萬左右的消 費券。為什麼會短少?當然是有人多拿(溢領),也有可能是被偷走了。多拿的人自己應該知道,但有多少人自己承認?很少!偷拿的就更不用說了,怎麼找呀?為 什麼會多給了?據說是因為消費券粘著的情況很嚴重,負責發放的人員都非銀行櫃員,缺乏數錢的能力。一般人數錢都用手指推開每一張,但粘著的券鈔很難用手指 推開,必須整疊反覆扳折幾次,才能讓粘著的券鈔分離。這些負責發放人員可能在發放過程缺乏經驗、工作量太大,長時間工作導致沒有足夠的注意力處理每一個細 節,所以產生短少。我個人認為,人性貪婪才是導致消費券短少的主因。如果每個人都將溢領的消費券歸還,也不會短少那麼多。







2009/01/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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